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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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0:34
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申请是以户为单位的,户内所有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享有同等的使用权。在宅基地确权时,不动产权证书上,除了可以写户主之外,还可以写“共有人”,原则上,只要是在户口上的成员,就都能写进“共有人”。所以,如果两兄弟户口在一起,共用一处宅基地的话,完全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每户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结婚以后,和他父母分户,也就是“分家”,建立单独户口本,就可以算是一户,就应该有自己的宅基地。
居民分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形成家庭关系的;2、有分居条件的;3、单独生活的。
户宅地分条件:
1、首先生活上必须已经脱离父母,拥有自己的住所;
2、分户申请当事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经济和生活上都已能够;
3、子女已经成熟,并且和父母分开居住;
4、家中子女众多,婚后符合分户条件;
5、夫妻因感情破裂依法离婚进行分户的。
不可分户条件
1、目前有不少农村地区已经取消了农村户口,变成了农村居民户口,现阶段并没有关于农村居民户口的相关分户规定,因此这种情形是暂停审批的;
2、独生子女一般情况下是禁止分户的,因为农村独生子女可以直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基本上是不允许再分户的;
3、未年满十八周岁的农村朋友禁止分户,分户条件中有一条硬性规定就是必须申请当事人年满十八岁。同时,分户申请人并不具备生活的能力和经济能力也是不可以进行分户的;
4、已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朋友是禁止分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