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20:53
会的,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为例:
第五条规定:信访举报部门应在决定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告知书》,将受理情况告知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告知主要联系人)。
第七条规定:对实名举报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受理机关的承办部门在实名举报问题查结后15个工作日内,采取当面、电话、信函或其它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一般的,检举内容由承办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和决定,应交给申诉人一份。
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扩展资料: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
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参考资料:
*党新闻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程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20:53
根据1994年《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对署署真实姓名的检举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见。对案情需要保密的,应要求检举人不得泄密或扩散”之规定,实名举报只有口头回复,没有书面答复。现在会要你签一个受理告知通知单,和回复告知单,这是新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20:54
不一定书面回复,也有可能是面谈。 但一定会把调查进度告知举报人 实名举报与否可以自行选择,但也不要把*党想得那么灰暗,实名举报就是等着别人报复。社会还是有正义的一方力量在努力着的,如果连这都不相信,人生貌似就没什么希望了,不是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20:54
没有用的实名反应举报就没有人会出来负责任的处理所反应的问题都是推诿搪塞。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20:55
第三十七条
对署真实姓名的检举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见。对案情需要保密的,应要求检举人不得泄密或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