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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随着国家对于城市和城镇的改造,很多房屋都在面临征收和拆迁。本来老百姓得到征收和拆迁的消息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但是由于拆迁过程中许多问题和矛盾,导致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一般来说,签订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拆迁方会给被拆迁人拆迁款。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拆迁完了还没有支付被拆迁人拆迁款,这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我们都知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完之后,双方当事人应该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义务。如果其中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里面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利按照法律的程序提起诉讼。所以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被拆迁人拆迁款,那么被拆迁人可以拿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到人民进行起诉,要求拆迁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拆迁的部门与被拆迁人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金额、支付期限、补偿方式、产权调换房屋地点、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周转用房、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停产停业损失费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以上就是有关“拆迁不给拆迁款怎么办”的相关知识,面对对方当事人一直不给拆迁补偿款的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如果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去进行维权。如果当事人觉得维权的程序比较复杂,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这样对获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更有利,并且也可以增加诉讼的胜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