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13:0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20
被骗了一万八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您母亲作为被害人有如下权利:
①申请回避的权利。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②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对于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案或者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
③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④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⑤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⑥提起自诉的权利。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自诉;人民不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
⑦提出抗诉申请的权利。被害人对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抗诉。
⑧知情权。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⑨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权。被害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因此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利,配合审判机关依法查清事实、落实证据,建议您去参加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依法向相关机构行使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12
要去!否则找个全权代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16
需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3:20
都是用传票的,你确定是?而且时间太紧张了,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