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虚开专用,税务局移交的义务是法律规定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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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0:58

《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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