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登记表一直在自己手里,请问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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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05:47

你好!朋友!
  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从你的提问来看,你手里持有的到底是一张“常住人口登记表”还是一张“户口迁移证明”?这个你没有说清楚哦!
  一 果你持有的是一张《常住人口登记表》,那这张表就是你的户口,只要你没有去你原来就读的本科学校和本科学校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就表明你的户口仍然还在你原来就读的本科学校,谁也动不了更不可能是黑户。现在你想把你的户口迁往工作单位只需持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报到证》到你原来就读的本科学校所属派出所户籍室把你的户口迁出(就是开具你的《户口迁移证明》),然后持你的《身份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一吋免冠照片2张到你现工作单位所属派出所户籍室去落户即可;
  二 果你持有的是一张《户口迁移证明》,就表示你的户口在你毕业时已从你毕业的本科学校迁出来了,2年多了(《户口迁移证明》的有效期一般是30天到45天)你没有到《户口迁移证明》上指定的落户地址去落户,这样一来学校没有了你的户口《户口迁移证明》上指定的落户地址也没有你的户口,你的户口到如今就已经成为“口袋户口”(也可认为是“黑户”)。因为这时任何地方都已经没有你的户口,你必须先要把自己的户口恢复过来你才可以再迁移自己的户口:1 首先持手里早已过期的《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到《户口迁移证明》指定的迁入派出所去试试看还可不可以落户?落户对于高校毕业生一般比较宽松,如果可以落下来最好,你就可按我上一段说的操作办法再把你的户口迁至工作单位;2 如果落不下就请指定的迁入派出所户籍室民警给你出具一份未在他派出所落户的证明,持该未落户证明、已过有效期的《户口迁移证明》、你的《身份证》及《报到证》到你原来毕业的本科学校所属派出所去重开《户口迁移证明》、或者办理《户口迁移证明》的延期手续、再或者在给你重开《户口迁移证明》时请求派出所直接把你的户口改迁至现工作地(这一点很难,因为已经过了2年的改派期,不过也可试一试),是你这种情况的高校毕业生有很多,多说说好话,派出所应该不会怎么为难你。假如派出所是给你重开了《户口迁移证明》或者是给你的《户口迁移证明》办理了延期手续就立马到《户口迁移证明》上指定的派出所去完成落户,落下后按我上一段说的操作办法再把你的户口迁移至你的工作单位。假如派出所肯做善事,直接把你的户口改派至你的现工作单位就更好了,那就持你的《身份证》、《报到证》、研究生《毕业证》、改派的《户口迁移证明》、近期一吋免冠照片2张即可到你现工作单位所属派出所去完成落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祝一切顺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05:51

户口迁移肯定要经过户籍派出所办理,您的户口应该还在学校。
可以到学校所在的户籍派出所进行咨询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05:47

户口迁移分四种情况:市内迁出;市内迁入;市外迁出;市外迁入。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外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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