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需要提前请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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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10:21

员工请病假是不需要提前请的,因为生病并不能事前就知晓的。公司或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员工请病假需要提前请吗?

员工请病假是不需要提前请的,因为生病并不能事前就知晓的。

病假的医疗期的相关知识点

【医疗期】是指企业或者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1)公司或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从毕业到现在的累计工龄),在本公司或企业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3)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从毕业到现在的累计工龄),在本公司或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4)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这句话的解释如下】A、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4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7年2月10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2017年2月10日至8月10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如果员工在此期间没有休累计休满3个月,医疗期也就结束了,下次如果再生病,则会重新计算医疗期。B、病休期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请病假需要注的事项如下:

(1)病假一定要提供病假单的,去医院看病时,一定要记得开具病假单,并且病假单要有医院和医生的签章。具体要看每个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但如果你提供了病明,企业就没有办法不支付你病假工资了。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中有不给病假工资的条款,那么企业规定就违法了,你可以收集起来作为证据的,为今后的纠纷做好准备工作。

(2)病假单是包括星期六和周期天的,这点千万要注意的,所以不要以为病假单是周一到周五的,例如你如果周六去医院开了三天的病假单,那么只是从周六算到周一的哦。并不是从周一算到周三的。如果你需要请长期病假,那么你就需要一直开具。

(3)病假单自己一定要拍照存档的,因为病假单原件需要交给公司的,如果你交了,一般公司都不会给你签收记录的,所以你自己一定要拍照存档。

(4)病假如果自己不方便去公司,可以让家人代为去办理请假手续,还可以给领导发邮件或者微信,然后保留相关截图证明、还可以寄快递到公司。

(5)病假一定要去二级以上医院,这样比较有说服力,如果是卫生服务中心,有时候公司会不认可的,所以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关于病假的规定。

(6)最好把看病的病历卡和看病用的医药、挂号都保留好,这样就更加有说服力了。

(7)请了病假以后,千万记住不要随便发朋友圈或者头条照片什么的,否则被公司同事或者领导看见就会出事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员工在劳动法的规定中是有绝对的权利请求单位予以批准假期的,但是单位如果要求员工提前请病假几乎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些员工的病情是突然间发生的,而无法提前知道自己生病的,所以一般的病假都是在休养回到单位之后再请的,只有事假是提前通知的。誉祥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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