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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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9:28

法定代表人指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登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网友咨询:
  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法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并不天然具备人格,其人格来源于法律拟制。但法律拟制,并不能解决行为指向的问题。法人是一个团体,其意志需要由其成员通过行为来体现。尤其是法定代表人,其行为直接代表法人,法律效果也归于法人。法定代表人在实践中也有违法行为,也有侵犯其他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造成其他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缺失的情况。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律师补充:
  法定代表人本身也是一个自然人民事主体,其自身也存在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对外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关系。法定代表人构成职务侵权,需要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
  二是该侵权行为应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时的行为。
  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与执行职务无关,则不构成职务侵权,由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外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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