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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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7:18
注意下列问题:
1、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且无争议的,按照约定分割。
2、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判决财产分割时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女方还孩子利益原则;有利生活,便利生活原则进行判决。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