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职责调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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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1:57

贵州省财政厅的职责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以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并加强财政管理。首先,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职责移交给省地方税务局,以优化税收管理结构。

其次,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被并入财政厅,强化了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支持和管理。同时,国家税务局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职责划入,强化了对金融机构的财政监管。

财政厅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经法规和*的有效执行,规范非税收入的管理,建立科学的非税收入制度,并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在预算管理和税政管理方面,财政厅将改革完善,逐步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省财政厅致力于完善财力与事权的匹配机制,推进省直接管理县的财政改革,构建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的公共服务能力。在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上,财政支出结构将进行调整,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重点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区域发展。

财政厅还将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完善分配*,缩小地区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债务管理也得到强化,包括*代地方国债的管理。此外,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将成为重要环节,通过科学评价方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最后,财政厅将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制定经费开支标准,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这些改革旨在提升财政工作的整体效能,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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