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6:1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您好!
就保险性质来说,社保与商业性质的女性重疾险,属于不同的保险类型,在重疾方面的理赔是不会相互影响的。
同时,重疾险多是提前给付形式的保险种类,即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类型,且能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同时申请社保医疗保险与商业女性重疾险同时给付的,请放心。
至于什么样的女性重疾险产品更合适您的保障需求,您不妨可以结合自己的保障需求情况,到相应的保险平台(www.hzins.com)上结合结合具体的保险产品进行对比选择,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您好!同一人士投保有多份保险产品,是否可以获得多份保险累计赔偿,是需要根据具体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进行判断分析的。
一般情况下,保险产品的种类与保障责任大多可以分为两种,即给付型与补偿型。若同一人士投保有多份保险产品:给付型保险产品或保障责任,是将累计按照基本保额累计进行保险赔偿的,补偿型保险产品或保障责任,则通常是按照其实际产生的合理必要的经济损失进行保险赔偿,是不多份累积的。
就具体的保险产品而言,由于人的身体与健康都是无价的,大多人身意外险产品的意外事故或者残疾保障责任、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给付都是支持多份累计赔偿的。
另外,由于医疗费用损失、财产损失,都是可以用实际的经济数据进行衡量,因此,大多医疗费用型的医疗险产品、财产险产品,都是按照实际产生的合理必要的经济损失进行保险赔偿,是不多份累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