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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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09:42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就快件丢失、损坏的赔偿标准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1、快件发生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2、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1)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2)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3、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1)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2)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
《邮*》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证明您所寄物品的价值的话,快递公司是应当按您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的。建议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您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向*起诉,以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另外建议广大网友,鉴于实际操作中,交寄物的价值如何认定,直接影响到快件的损失额的确认。故建议交寄贵重物品时尽量购买保价,对交寄物进行取证,以备日后维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1:00
由此可见,《邮*》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只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损失赔偿,不适用于快件赔偿。《邮*》第五十九条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由此可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是快递运单背书条款(格式合同)的有关规定。目前,快递企业一般规定,保价的快件丢失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快件丢失按照运费的3~5倍赔偿。此外,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快件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2:34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
亲亲您好,当快递发生丢失、损毁或者短少,没有买保价的快递、信件类的按照本次服务服务费用的2倍补偿,包裹类的按照买的商品损失的价值来赔偿,但是最多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赔偿。如果是其他损失或者是间接损失的,快递公司不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