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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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6 02:57
户口不在本市、县(区)、乡(镇)、学区(地段)的中小学生,确需异地借读,应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借读,并按规定向学校交纳借读费。如学生没有随父母(而是随其他任何人)落户,则需在学区(地段)内落户居住达到三年及以上的时间方可免收借读费;学生随父母落户居住的,则不受落户居住的时间的*,只需在户口规定的学区(地段)内居住就读均不得收取借读费。借读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市城区小学300元,初中600元。对符合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不得收取借读费,县(市、区)所在学生借读费收费标准在不高于市城区收费标准由各县(市、区、山)价格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