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行政行政长官是如何产生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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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9:07

本地民众选举产生,再经**审核,准行政长官到京领命,回港就任。皆大欢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9:08

1、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取「特区首长」简称为特首),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任命。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
2、根据《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每届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连任一次。如行政长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离职,继任人应在6个月内产生。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解释基本法方式说明补选的行政长官只是完成前任馀下的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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