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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不同。
在有效保荐期间,保荐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上市企业符合交易所要求,并就上市交易后上市企业是否继续符合要求向企业董事会提出意见。
2、上市企业申请股票首次上市时,应当协助上市企业办理股票上市交易,确认所有上市交易申请文件符合本规则的规定,并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建议书。
3、指导和督促上市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应上市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交易所规则的咨询。
4、指导和督促上市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核上市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
5、及时答复交易所的询问。
6、指导和督促上市企业履行股权上市交易义务。
7、协助上市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上市企业治理结构。
8、确保有足够和适当的专业人员从事推荐业务。
9、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保荐代表的职责如下:
1、负责证券发行与承销项目的开发与实施。
2、与项目相关机构的主管部门(包括中国*、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沟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发展和维护客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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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是指企业上市的推荐人。是指上市后备企业和*之间的中介,相当于这家企业的代表,向*作担保推荐企业上市。
保荐人是二级市场的一种特有的证券公司。这种证券公司的特点从其名称“保荐”二字即可反映出来,即保荐人既是担保人,又是推荐人。具体而言,保荐人就是为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承担推荐职责,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职责的证券公司。担保职责是保荐人最具特点的职责。
保荐人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保荐代表人职业要求:熟悉经济、金融市场相关*、法规、产品及工作规程,熟悉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知识及投行业务的新动向,擅长财务分析、企业估值和融资方案设计,具有较强的项目运作能力;具有投行团队管理经验;或具有较强市场开发能力,具有三年以上投行业务工作经验,主持或参与完成过一个以上承销项目,具有良好的从业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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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Sponsor)一词,是从证券市场传入内地的舶来品,其作用有些类似于内地证券市场的上市推荐人。所谓保荐人制度,是一种企业上市制度,目前采用保荐人制度的主要是和英国。
保荐人是特殊的交易会员,它不仅可以进行产(股)交易的自营或代理业务,而且它是在本所平台上交易的股权的辅导推荐人,享有辅导企业和推荐企业股权进入本所平台交易的权益。
保荐代表人,一是具备3年以上投行经历,且自2002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债的主承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项目应只认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二是具备5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且至少参与过两个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债的主承销项目,一个项目只认定两名参与人员,其中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三是具备3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目前担任主管投行业务的公司高管、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或投行业务的其他相关负责人,每家综合类证券公司推荐的该类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其推荐通道数量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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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不同之处:
一、保荐人:
保荐人是二板市场的一种特有的证券公司。这种证券公司的特点从其名称“保荐”二字即可反映出来,即保荐人既是担保人,又是推荐人。具体而言,保荐人就是为二板市场的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承担推荐职责,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职责。
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董事会提供意见;
(二) 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
(三)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
(四)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
(五) 及时回复本所的质询;
(六)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履行股权挂牌交易需履行的义务;
(七)协助挂牌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规定的挂牌企业治理结构。
(八)确保有足够和合适的人员专门从事保荐业务。
二、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其实是上市后备企业和*之间的中介,相当于这家企业的代表,向*作担保推荐企业上市。
保荐代表人申请条件:
(一)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二)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三)参加中国*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四)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中国*的行政处罚;
(五)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六)中国*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内容
(一)负责证券发行、承销项目的开发及执行;
(二)与项目相关机构的主管部门(包括中国*、交易所、证监局、证券业协会)进行沟通,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开发与维护客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