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数额确认函,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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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诉讼时效中断,时效从中断之次日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确认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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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确认涵【或确认书】上、签字后,注明的时间,年、月、日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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