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消费券怎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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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消费券”的发放对象:



  1月13日-1月21日在越牛新闻“新绍兴人”消费券申报入口报名成功的人。



  发券形式:



  “越城消费券”一组三张,1张20元消费券,2张30元消费券。



  使用方式:



  再次重申“越城消费券”只能在绍兴市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实际经营在越城区的商家可用,覆盖购物、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等多个行业领域。以支付宝收银台付款时提示“越城消费券”为准。娱乐行业包括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娱乐休闲场所,支付时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



  使用期限为2022年2月2日上午10点至2月15日2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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