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必须迁出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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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是必须将户口迁出。我国对离婚后的户口作何种安排未作明确的规定,法律只规定双方应当变更婚姻关系,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将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变更为离异,当事人是否将户口迁出,应当由双方达成约定,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出去,也可以选择不将户口迁出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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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可以不迁出来,法律也没有强制要求。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的房产,并符合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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