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额交清和基本保险金额变更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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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额交清是指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功能仅限于标准体,它是投保人失去交费能力的情况时可以采取的措施。简称“减保”,是指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

在本公司规定的范围和时间,您可自主选择投保的基本保险金额,投保后还可申请变更基本保险金额,满足您在不同阶段对保险保障的不同需求。 基本保险金额的确定。万能险的保额确定与传统险不同,在投保万能险时首先要选定一个基本保险金额,而基本保险金额则是在一个保额区域内选出。即最高限额与最底限额。 它传统险存在两点不同: 一是期交保险费对基本保额确定的影响,即保费决定基本保额; 二是在投保时基本保额有上下限额; A款:最低限额——年应交期交保险费 ´ 5倍 A款:最高限额——见标准体最高限额表(查表) 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条款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是保单价值的105%和基本保险金额之较大者。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一)追加保险费后的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人支付追加保险费的,本公司收到追加保险费后基本保险金额按追加保险费等额增加。 (二)部分领取后的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人部分领取现金价值的,本公司收到部分领取申请书后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本公司有权调整至最低限额。 (三)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基本保险金额。 1. 基本保险金额增加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投保人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已支付了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六十五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 投保人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按本公司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自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2. 基本保险金额减少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 本公司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自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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