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火烧而致死的人尸体有什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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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衣着残片 

在火势不太严重的火场,死者的衣着往往留有残片,衣兜内或有不易燃烧的物品,这些都是认定死者身份的重要物证;同时可以发现,残存衣着覆盖部位的皮肤热损伤较轻。这对判断烧伤(死)者当时的体位很有帮助。

2、局部皮肤各种深度的烧伤改变(红斑、水疱、坏死、炭化)

典型的生前烧伤均可伴有明显的充血、水肿、炎症反应和坏死改变。在有毛发的部位,毛发受热皱缩、卷曲,尖端呈黑褐色,脆性增加。

3、眼部变化

火场中,由于烟雾刺激,出于保护,受害人往往反射性紧闭双目,因而在外眼角形成未被烟雾熏黑的“鹅爪状”改变,称为外眼角皱褶。角膜和结膜囊内无烟灰和炭末沉着。同时,由于双目紧闭,睫毛仅尖端被烧焦,称为睫毛症侯。这些表现均是生前烧死的征象。

4、尸体重量减轻、身长缩短

多见于严重烧伤及炭化的尸体。由于长时间高温作用,血液、体液渗出,组织坏死、炭化,使严重烧伤致死的尸体重量减轻,身长缩短。。

5、拳斗姿势

全身被烧炭化时,肌肉遇高热而凝固收缩,由于屈肌较伸肌发达,屈肌收缩较伸肌强,炭化尸体四肢关节呈屈曲状,身长缩短,呈类似拳击手比赛中的防守状态,故称为“拳斗姿势”。拳斗姿势在死后焚尸时也可形成,故不能借以鉴别生前烧死或死后焚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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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烧猪”这一著名案例中谈到,有一妇人将其丈夫谋杀
后,放火烧了房屋,伪称她丈夫是被火烧死的。县令张举为揭露其谎言,命人取来两头
猪,一头杀之,一头活之,然后进行烧猪试验。结果证实被活活烧死的那头猪口腔内有
烟灰、炭末附着,而杀死后再焚烧的那只猪口腔里却没有烟灰、炭末附着。再检验那妇
人丈夫的尸体,发现口里也没有烟灰、炭末。据此审问,那妇人才只好认罪伏法。
历史上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妇人与别人通奸,后来感到东窗之事已为其夫所知,
于是乘丈夫醉卧之机,将其勒死了。为掩益*又纵火烧尸毁屋,尸体全身被烧得焦黑
一片,颈项痕迹模糊。该妇女自以为得计,于是报官验尸,哭诉其丈夫被烧死经过,检
验官说:“看你丈夫死后两手握拳,如果是活人被烧,即使喝醉了酒也知道用手护痛,
而现今死者紧握双拳,可见是由于不能活动形成的。你如果不吐真情,是绝不会得到宽
恕的。”该妇女最后只得低头认罪。
第一例中,张举根据烧死的一大征象,口腔内有烟灰、炭末附着,成功地破了案。
第二例中,检验官根据烧死的另一征象,尸体手足拳缩的斗拳状姿式,也将案子破了。
如果说第一例破得很成功的话,第二例破得未免有点侥幸和武断。尸体呈斗拳状姿式,
确实是烧死的一大征象,但这一征象并非是烧死所特有的,因为无论是生前烧死还是死
后焚尸,肌肉因高温作用而缩短,四肢屈曲,都可能出现斗拳状姿式。因此,根据这一
征象区分烧死或死后焚尸,是行不通的。关于这一点,宋慈在《洗冤集录》中也曾明确
地指出:“两手拳缩,未足为生前死后被烧之证。”
由于火焰、幅射热、灼热金属等的高温作用而引起的人体损伤,称为烧伤;因烧灼
而死亡的,称为烧死。在现实生活中,烧死多发生在火灾事故中,纵火自杀或他杀的现
象比较少见,但在杀人案件中,有时会遇到焚尸灭迹伪造现场的情形。因此,检验烧死
尸体,仍是法医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烧死的原因

最常见的是烧伤休克,即由于高温的作用,人体感觉神经受到强烈的刺激,产生剧
痛,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发生障碍而致休克死亡。其次是一氧化碳中毒,即由于机体在被
焚烧过程中吸入大量的一氧化碳而引起的中毒死亡。此外,有因体液大量丧失而引起的
继发性休克死亡,还有因烧伤创面感染而并发其他病症引起的死亡等等。

二、烧死的外表征象

烧死尸体,一般外表征象明显,尸体上可以见到程度不同的皮肤组织烧伤。通常烧
伤按其严重程度可以分为4度:1度烧伤。又叫红斑期,为最轻度的烧伤。其特征是局部
皮肤充血、发红,形成红斑,局部组织肿胀。2度烧伤,又叫水疱期。其特征是红肿的
皮肤上有水疱形成,水疱位于表皮与真皮之间,疱内充满液体,疱底和周围组织充血。
3度烧伤,又叫结痂期或坏死期。其特点是皮肤全层组织凝固性坏死,形成痂皮,痂皮
周围组织充血,烧伤可深达皮下组织和肌肉层。4度烧伤,又叫炭化期。其特点是组织
水分消失,蛋白凝固,组织变硬变脆发黑,出现炭化。炭化组织,由于极度干燥收缩,
皮肤可能裂开,形成类似切创、砍创或挫创助裂口。而由于组织收缩,四肢屈肌缩短,
关节屈曲的缘故,整个炭化尸体可以形成斗拳状的姿式。4度烧伤是最严重的烧伤。

三、烧死的内部征象

(1)呼吸道内有烟灰、炭末附着。活人在被烧过程中,由于具有呼吸能力,呼吸时
便会将火焰中的烟灰、炭末吸入呼吸道内。因此,在死者口、鼻、咽喉、气管和支气管
沟,可见到有烟灰、炭末附着。
(2)血液中有一氧化碳。燃烧不完全的物质可以产生大量一氧化碳。这些一氧化碳
会随着被烧者的呼吸运动被吸入体内,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
因此,烧死尸体内脏呈鲜红色。取死者心血化验,如有碳氧血红蛋白存在,即可作为烧
死的确证。
(3)呼吸道和内脏器官的改变。由于高热作用,烧死尸体会出现喉头、气管、支气
管粘膜充血、水肿或形成水疱,内脏器官充血、水肿、出血,脂肪变性、坏死,死后硬
脑膜外血肿等。烧后迅即死亡者,上述各器官一般只出现充血现象,其他变化不明显。
检验烧死尸体,最主要的任务是区分是烧死还是死后焚尸。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可
归纳于下表:
烧死和焚尸的区别table
名称
烧死
焚尸
红斑
可见

水疱
疱内充满液体,含白细胞和纤维蛋白,疱底和周围组织有炎性反应
疱内气体多,液体少;疱底和周围无炎性反应
痂皮
痂皮下充血水肿,有白细胞浸润
痂皮下无炎症反应
烟灰、炭末
喉头、气管、支气管内可见

碳氧血红蛋白
心脏和大血管内血中含碳氧血红蛋白

参考资料:http://qbar.qq.com/qm9j8g3k/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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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吸道改变 在火灾高温环境中,灼热的空气、蒸汽、刺激性气体及大量的烟雾随呼吸进入呼吸道,从而引起呼吸道烧伤改变。这些改变包括:烟灰与炭末沉积于呼吸道粘膜表面,如口、鼻、咽喉、气管、支气管等处,有时与粘液混合形成黑色线条状粘痰,量多时可充满整个呼吸道;会厌、喉头等粘膜充血水肿;咽喉、气管及支气管粘膜充血水肿、出血、坏死,有时可见水疱形成,严重者上述部位粘膜坏死,形成白喉样假膜,容易剥离。蒸汽被吸入呼吸道后,降温不如干热空气明显,因此,在湿度较高的火灾环境中,吸入蒸汽引起的呼吸道烧伤要相对严重。
组织学改变:上呼吸道粘膜血管扩张淤血,粘膜上皮细胞肿胀变性,可脱落至管腔;严重者粘膜上皮细胞坏死,与纤维素、白细胞及红细胞组成假膜,紧贴于管壁,或脱落形成浅表溃疡,残留的上皮细胞核变细长,呈栅栏状排列;粘膜腺体分泌亢进,粘膜下层水肿、淤血,原纵形排列的弹力纤维呈不规则状或网状。电镜下可见呼吸道粘膜上皮纤毛呈疱样结构,表面不平,纤毛顶端呈镰刀状弯曲,杯状细胞膨胀破坏。
上述改变称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此征的产生,说明火烧时,受害人尚有生活能力,为生前烧伤所特有,是区别生前、死后烧伤的主要依据。
2.肺的改变 高温条件下,肺损伤较上呼吸道损伤要轻得多。表现为肺广泛性充血、水肿、出血、气肿或塌陷。另外,由于高温作用,严重烧伤致死者的胸壁炭化,肺组织发生凝固性坏死,胸膜粘连。
组织学改变:肺组织广泛充血、水肿,有时可见肺泡腔内透明膜形成;肺实质弥漫性出血,但无肺泡壁坏死和炎症细胞浸润;肺节段性或大叶性不张,同时伴有肺气肿;肺小静脉及毛细血管内可形成由血小板和纤维素组成的血栓。有学者报道,在烧死者的小血管周围出现凝固性坏死套。
3.心血管及血液的改变 心血呈鲜(或暗)红色流动状,右心房及上腔静脉严重充血;心外膜下可见点状出血。左心室内膜下可有出血点,心肌光泽减退,颜色偏红。火烧时,由于燃烧不完全,火灾现场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吸入人体内,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鲜红色的碳氧血红蛋白,并随血液循环分布至体内各器官,因此烧死者内脏多呈樱红色。而死后焚尸,因无生活能力,不能从肺吸入CO,虽然CO可从尸体表面侵入浅表的小血管,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成HbCO,形成较鲜红的尸斑。但不能到达尸体深部,因此从心脏或大血管内取血,检测HbCO饱和度是必要的。
组织学改变:心肌间质充血、水肿,迟发性死亡者可有炎症细胞浸润;心肌细胞呈空泡样变性,或可见灶性肌溶坏死;有时心肌纤维出现收缩带坏死。心肌毛细血管内皮细胞肿胀,透明血栓形成。有时小动脉管壁有血浆浸润,并发生纤维素样坏死。
4.消化道 上消化道的应激性粘膜病变(acute stress mucosal lesion,ASML)是烧伤时常见的并发症,其中较突出的改变是胃、十二指肠溃疡形成,即Curling氏溃疡,其发生率为1%-10%。有研究报道,溃疡的发生与烧伤面积有关,面积大者,溃疡发生率高。但烧伤面积过大,如达80%以上,Curling氏溃疡的发生率反而降低,乃严重烧伤者死亡迅速,溃疡不及发生之故。Curling氏溃疡的特点:①溃疡一般较浅,偶尔可达肌层或穿孔;②常为多发性;③多见于胃小弯、胃底或十二指肠后壁;④溃疡底或边缘组织炎症反应较轻。Curling氏溃疡的发生机制还不甚明了,大多数学者认为Curling氏溃疡系应激状态所致。当机体处于应激状态时,体内肾上腺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增多,胃酸分泌亢进,从而引起胃、十二指肠粘膜自家消化而造成糜烂或溃疡形成。
5.肝 肝体积肿胀增大,表面呈*或暗红色。
组织学改变:肝细胞不同程度的水样变性和脂肪变性,后者呈小叶*或周边分布,严重者可见肝细胞小叶*性坏死及肝细胞再生,枯否氏细胞增多,胞浆内可见吞噬的色素颗粒及红细胞。肝窦淤血。
6.肾 烧伤对肾的损害特别严重,除血液循环障碍外,肾实质变化也很明显。高温引起的损伤可累及肾小球和肾小管。肉眼见肾体积增大,重量增加,切面肾皮质增厚,髓质淤血。
组织学改变:肾小球弥漫肿胀,毛细血管扩张淤血,或呈空虚贫血状,毛细血管内皮细胞肿胀变性;囊腔内见蛋白性液体。烧伤后休克时间较长者,其肾小管上皮细胞变性、坏死,管腔内有透明管型或血红蛋白管型形成。
7.颅脑改变 烧伤患者常有脑水肿,肉眼观硬脑膜紧张,脑回增宽,小脑扁桃体疝形成,有时发生海马钩回疝。蛛网膜、脑实质充血、水肿,血管壁血浆浸润,有时发生纤维素样坏死。神经细胞变性、肿胀,尼氏小体消失,核固缩、溶解,小胶质细胞增生,并有卫星现象与袖套现象。小脑浦肯野氏细胞缩小、变性;垂体前叶嗜碱性细胞分泌过剩,有时也可发生变性坏死。烧死尸体可发生颅骨骨折,骨折一般为星芒状或裂隙状,骨折片向外翻,应注意与外伤性颅骨骨折鉴别。另外,头部遇热,可发生硬脑膜外热血肿,其形成机制是:头部受火焰高温作用,脑及脑膜受热、凝固、收缩,与骨板分离,形成间隙,由于硬脑膜血管及颅骨板障的血管破裂,溢出的血液聚集于该间隙中形成血肿,即硬脑膜外热血肿(extraral heat hematoma)。由于温度高低及血肿大小不同,血肿的外面部分血液发生凝固,固着在颅骨内板上,血肿中心部分的血液可能呈液态,或呈半流动状,形似粘土。有时血液被高温煮沸产生气泡,致使血肿内形成许多大小不一的空洞,形似蜂窝状。血肿可呈砖红色或巧克力色。若血中有较多CO,血肿可呈鲜红色或樱红色。同时颅骨受高温作用,板障骨髓脂肪渗出,与流出的血液混合,此时血肿内含大量脂肪。尸解时,该血肿易与外伤性硬膜外血肿相混淆,应注意两者的鉴别。
8.其他器官组织改变 严重烧伤者脾小结*水肿坏死,吞噬细胞吞噬坏死细胞,更有甚者其脾小结*均为吞噬细胞所占据。肾上腺高度充血、肿胀,脂质脱失,皮质明显增厚,细胞变性坏死。烧伤后数小时,淋巴组织普遍发生变性坏死,肉眼观淋巴结肿大、充血。由于严重火烧时常发生骨折,或高温下皮下脂肪组织遭破坏,脂肪滴进入血流,可引起脂肪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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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焦黑,表情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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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喉吸入浓烟,有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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