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1:5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4:34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扩展资料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额度及期限
1、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统一按所购房屋价值的80%执行。
2、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参贷后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的1.5倍(60万元)。且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负债(含本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还款到期最后时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中国*网-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补充通知答问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5:52
 
1.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2.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7:43
这个需要在当地交了一年还是多少年的社保,而且夫妻之间的公积金账户没有疑问,而且能够具有还款能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09:51
如果公积金贷款卖房的话,肯定是需要缴纳到一定的年限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