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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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1:41
你可以参考一下去年的征兵条件
2009年度征兵条件和优惠措施
一、年龄条件。男青年为18岁至20岁,其中:高中文化程度放宽至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3岁,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放宽至24岁。女青年为17岁至19岁,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放宽至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3岁,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放宽至24岁。
二、身体条件。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2厘米,女青年不低于160厘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左/右视力不低于4.5/4.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左/右视力不低于4.5/4.6。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三、文化程度。男青年:城镇户口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村户口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必须是2009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
四、优惠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优惠*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可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优先安排分配外,还享受下列优惠*。
⒈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高中或者中专以上毕业生,获得1次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可选拔保送到院校学习,培训结束后提干);
⒉退役后参加*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⒊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⒋具有高职(高专)文化程度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只考公共课,专业课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士兵考生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录取线。
⒌2010年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征集。到今年11月完成所有专业科目学习,参加实习的,可定为应届毕业生征集。其中,高职(高专)学校应准予毕业,发放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视为参加实习,毕业论文可在服役期间完成,在规定时间内寄回学校,学校视情不进行面对面答辩,指定专门教师进行评审,符合毕业条件的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在部队服役的2010届毕业生取得就读高校的毕业证书后,可根据规定办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手续,享受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
⒍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二在校生优惠*
凡是从属地高校入伍的大学生,享受学校所在地城镇入伍青年的优抚安置待遇。
三其他对象优抚*
城镇义务兵:年优待金为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的30%;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今年提高5000元(五城区青年服役满2年2万元,5年2.5万元,8年3万元,满10年以上的3.5万元;其他单位在此基础上下调50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1:41
不行。年龄大了。除非你今年刚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