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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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8:19
合伙协议是指作为平等主体的合伙人之间共同订立的设立合伙企业,依法设立、变更、终止合伙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伙协议的订立必须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而且合伙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我国民法通则对早期的个人合伙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作出如下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可知,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例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