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协调处理和全权处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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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权处理”即为有的、完全的处置事务或财物的权力。包括:1、代表委托人向相关部门了解案情、维护其合法权益;2、代表委托人收集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提出请求;3、代表委托人向相关部门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4、代表委托人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签收法律文书、代为签署和解协议、有关文书等;5、代表委托人代理执行。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07全权协调处理和全权处理的区别 “全权处理”即为有的、完全的处置事务或财物的权力。包括:1、代表委托人向相关部门了解案情、维护其合法权益;2、代表委托人收集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提出请求;3、代表委托人向相关部门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4、代表委托人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签收法律文书、代为签署和解协议、有关文书等;5、代表委托人代理执行。协调处理:是协商,商量,兼顾各方利益,得出的一个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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