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利息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的依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3:31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1:13

在财务核算上
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时就不可以资本化了 应计入财务费用

在税法上
主旨是为了保证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呢 税法上是要求先资本化 再慢慢费用化 哈

实际上如果严格按准则核算 会计和税法上会有很大差异
调整折旧那是相当麻烦
会计会累死也不定都有那个素质
会被搞得很被动 没办法 除非你单位及时办决算

还有如果你们单位会计核算不是那么叫板
一般都被*良为昌了 资本化它 免得纳税调整

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1:13

应该费用化了 为构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长期借款,在所购建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停止资本化,你的资产现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所以应该将借款利息计入费用;
进财务费用,年末需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这是因为:
税法规定的停止资本化时间是有关资产交付使用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1:14

税法和会计对于资产的计税基础有一定的差异,会计上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税法上为“竣工决算后”。因此,会计上你单位处理正确,但在税务上,税务部门对你单位的要求正确,竣工决算前的借款费用应资本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1:14

企业有长期借款,但是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为零,又没有资本化。
正常情况下,企业有长期借款,存在利息,要么费用化要么资本化。既然有应付利息的存在,则说明企业有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或者固定资产等
贷:应付利息
可以看一下,如果应付利息是贷方余额,那可以翻看一下原始凭证,到底是列入哪里了?
如果应付利息显示的是借方余额,则说明企业只是支付了利息,并没有将利息列入该列入的地方,则说明企业账务处理存在差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1:15

这个,我个人认为,固定资产已达到使用状态,并可生产运营时,该固定资产就应从在建工程中转出,相关利息应该停止资本化。

可能税法上规定不一致吧。具体请向主管税务部门咨询。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