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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格才能穷理,中外古今一也。
不能格物则不能尽穷其理。如张衡,不格身边眼前之物究天地阴阳之至道,何以能穷其理而成浑天仪、地动仪之天工。如牛顿,不格苹果坠落之物,何以能穷其理而得万有引力之定理。
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人有:“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叔本华则谓“世界是我的表象”,即是这种理性悬置分析对掺杂了太多人*求和个人意志而导致的认识扭曲的反叛。而后期胡塞尔之现象学、维特根斯坦之分析哲学皆如是之格物而穷理。
朱子谓:“存天理,灭人欲。”所谓天理,即格物而后得之至理定理规律。所谓人欲,非后世所误解的“*、欲求”之“欲”,而是与个体独特知识结构有关的带有个人独特意识的理解、认识、偏颇的想法观念之“欲”。即朱子所言“古人为学,只是升髙自下,歩歩踏实,渐次解剥,人欲自去,天理自明。““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也。
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即事物的规律,亦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格物,即是于细微处见文章,“须弥纳芥子,芥子纳须弥”。
故谓“物格而后知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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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穷理”是朱熹哲学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它与“致知”和“诚意”等概念一起构成了朱熹关于认识论和道德伦理学的核心思想。
“格物穷理”中的“格物”指的是探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穷理”则是指探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达到对事物真实本质的认识。在朱熹看来,人类的认识活动必须从对具体事物的探究开始,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分析和思考,逐渐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达到对真理的把握。
朱熹认为,“格物穷理”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需要通过不断地探究和思考来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只有通过对事物的深入探究,才能够真正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达到对真理的把握。
同时,朱熹也强调了“诚意”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诚心诚意地探究事物,才能够真正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此,“格物穷理”不是一个单纯的认识过程,而是一个与道德伦理密切相关的过程。
总之,“格物穷理”是朱熹哲学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它强调了对具体事物的探究和思考,以达到对事物真实本质的认识。同时,“格物穷理”也是一个与道德伦理密切相关的过程,只有通过诚心诚意地探究事物,才能够真正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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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穷理,由朱熹提出,主张“存天理,灭人欲”。明朝的王守仁一心想做圣贤,迷惘之余,"今日格一物,明日又格一物."著名的"守仁格竹"出自这一事件,后来王守仁因*生涯几起几落,经历了人世间的生活百态,终于发现理学中存在的局限性,由此反对朱熹的“格物穷理”,主张“吾心之良知”,建立了自己的心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