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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由此可以看出,对民办教育的界定,主要采用了“非”的定义方法:其一、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其二、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其三、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进行招生。符合上述三个条件者,即属于民办教育。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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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