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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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04
关于您所说的上海房产税问题:
一、首先,我们先看下原文(节选):
征收对象为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但“家庭人均建面不超过60平米”等6种情况可减免。
注: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二、开始算时间:
原文中提到,按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从2011年1月28日起算,凡是这个时间点后购买的房子,都要由房地局拉在沪名下房产清单算上一算,是否满足征税条件。满足就征,不满足就不证(此不征不是指契税,仅指房产税)。
打个比方,一沪本地人,2011年前已有一套住房,2011年1月28日后又购入一套,在办理产证的时候,房地局会先要求审税缴税,这个审税时,就需要提供购房人家庭成员名单及名下房产清单表,房地局会根据此表逐一查询各成员在沪名下是否有房产(所查的房产是包括2011年以前的,当然也有不纳入计算的,印象中上海只有两批这种房),有的话,就会与新房合并计算,再平均。达到征税条件的,就征税。
三、以前*时漏征了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你也不要担心,税免局或房地局不打电话催缴,那么自己算一下,是不是免的,如果发现不是免征的,又不放心的话,去交易中心的税务窗口再审下就好了。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多是免征的(反正本人是被电话催缴了,而同事却没被催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05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计算方法编辑
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
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