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哪一年开始同时实行和营业税制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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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5 18:51

  我国从1984年始同时实行*和营业税制度。
工商税制改革:
为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关于改革工商税制的设想》,与第二步利改税同时进行的一次工商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为了促进城市经济*改革,进一步搞活经济,调整和完善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使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发展上有一定的财力保证和自主权,调动企业和职工搞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于1984年9月18日在批转了财政部《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的同时,发布了有关税收条例(草案),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并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保留税种,暂缓开征”,“屠宰税、烧油特别税、建筑税以及奖金税等,仍按原规定征收”。
这次税制改革是将原工商税按照征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营业税和盐税;增加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将第一步利改税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加以改进。这样,在这次全面改革中,共推出了11个税种。
上述几种税均从1984年10月1日起实施。作为保留税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后来也陆续开征。这样,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税制的面貌。由原来适应产品经济的单一税制,转向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发挥调节作用的复税制;由原来的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向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新的税制体系,从而使中国的工商税制步入新的轨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5 20:09

1984年。
工商税制改革:
为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关于改革工商税制的设想》,与第二步利改税同时进行的一次工商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为了促进城市经济*改革,进一步搞活经济,调整和完善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使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发展上有一定的财力保证和自主权,调动企业和职工搞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于1984年9月18日在批转了财政部《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的同时,发布了有关税收条例(草案),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并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保留税种,暂缓开征”,“屠宰税、烧油特别税、建筑税以及奖金税等,仍按原规定征收”。
这次税制改革是将原工商税按照征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营业税和盐税;增加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将第一步利改税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加以改进。这样,在这次全面改革中,共推出了11个税种。
上述几种税均从1984年10月1日起实施。作为保留税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后来也陆续开征。这样,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税制的面貌。由原来适应产品经济的单一税制,转向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发挥调节作用的复税制;由原来的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向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新的税制体系,从而使中国的工商税制步入新的轨道。

参考百科“工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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