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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成东先生具有7年港股研究与投资管理工作经验。一个基金经理管理过过多的基金产品,不一定能说明他的经验就丰富,相反,这反而说明这个基金经理的“跳槽率”较高,职业不稳定性较大,也就是稳定性较小,这对于基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只有那些形成稳定心态的基金经理或者是管理比较稳定的基金公司才值得基民去关注。
拓展资料
1、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许可[2021]3158号文准予注册。中国*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5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常情况下,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各销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