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9:2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39
职工医保停了想交城镇医保,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失业证明等资料去户籍所在地医保局即可办理城镇医保,当然地域不同规定也不尽然相同,具体所需材料可以给户籍所在地医保局打电话咨询即可。
拓展知识:医保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40
各地的办理办法均有所差异,以下为惠州市办理办法,供参考:
具体如下: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
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
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
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与职工医保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40
职工医疗保险中断以后,可以由居民医保来继续缴费吗?这个问题指的就是你正常之前在企业单位也好,还是按照灵或就业的方式也好,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那么职工医疗保险,就有一定的累计缴费年限了,当然如果说你因为某种原因离开的工作单位,或者说自己中断的灵,活就业的缴费之后,那么就会产生一个中断的情形。
但是有的人就想了,在中断以后,我们是不是可以不去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去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比较合理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很肯定,并且很明确地告诉大家,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我们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两个的险种,他们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性,也完全不可能相互累计合并转移缴费年限,所以说并不能够通过,居民医疗保险来代替职工医疗保险。
如果说你的。职工医疗保险发生了中断的缴费,但是在未来若干年当中你自己不想交纳,但是自己又要享受一个人医保的报销待遇,可以暂时去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交过的居民医疗保险是不可以累积到职工医疗保险的年限当中去,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所以说我们可以享受医保的报销,你不去缴纳职工医保可以可以去选择交纳居民医保,但是二者之间的年限是无法累积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41
职工医疗保险中断以后,可以由居民医保来继续缴费吗?这个问题指的就是你正常之前在企业单位也好,还是按照灵或就业的方式也好,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那么职工医疗保险,就有一定的累计缴费年限了,当然如果说你因为某种原因离开的工作单位,或者说自己中断的灵,活就业的缴费之后,那么就会产生一个中断的情形。
但是有的人就想了,在中断以后,我们是不是可以不去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去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比较合理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很肯定,并且很明确地告诉大家,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我们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两个的险种,他们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性,也完全不可能相互累计合并转移缴费年限,所以说并不能够通过,居民医疗保险来代替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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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你的。职工医疗保险发生了中断的缴费,但是在未来若干年当中你自己不想交纳,但是自己又要享受一个人医保的报销待遇,可以暂时去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交过的居民医疗保险是不可以累积到职工医疗保险的年限当中去,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所以说我们可以享受医保的报销,你不去缴纳职工医保可以可以去选择交纳居民医保,但是二者之间的年限是无法累积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41
你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停办手续。
《社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个人不能同时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也不能重复享受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待遇。你停缴了职工医保,想转为城乡居民医保。你先应当到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后,才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流程非常简单,大致如下:
1 持居民身份证到服务窗口,领取停缴申请表格,填制完毕后交给工作人员。
2 待工作人员在征缴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后,系统显示你的职工医保是退出(停办)状态。
有两个注意事项,你需要知道:
1 如果城镇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在 三个月以内 的,办理停保手续后可以办理当年的居民医保缴费手续,并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 如果城镇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三个月以上的,只能在每年的9至12月份(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停保及参保缴费手续,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