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您对保险的认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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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16:13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人类生活中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或
然风险。保险就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最佳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2条明
确了保险的定义:“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
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
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首先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以保险合同为形式、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
同于以国家立法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其次投保人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才可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
的索赔权和经济补偿,不同于以单方给予为基础的社会救济;第三,保险人的赔偿给付义务的履行(人寿保险除
外)是不确定的,有赖于合同约定的事故(人身保险也称事件)的发生与否,不同于以确定的受益权为基础的储蓄
制度。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即投保人通过交纳少量保险费,将风险转由保险人承担;一旦发
生风险,则进行损失分摊,由众多的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摊少数遭受灾害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损失。由于保险具
有这一基本职能,因此,对家庭和个人具有不可低估的保障作用。首先可以保障家庭生活的安定。因为个人的
财力有限,很难积累足以应付天灾人祸的后备资金,一旦受损,正常生活难以为继。如果个人和家庭参加了财
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则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和给付,由此保障了家庭生活的安定;其
次可以积累个人资金。因为长期人寿保险具有类似储蓄的投资作用。虽然参加长期人寿保险没有买股票获利的
机会多,但没有风险性,而且还可以获得生老病死的经济保障。由于人寿保险单本身具有现金价值,可以抵押
,可以转让,故在国外普遍被认作个人金融资产,购买人寿保险无疑是既能获得经济保障,又能使货币保值增
值的一举两得的最好的投资方式。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人们对保
险的认识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最终将由过去的被动型转变为当今的主动型。有风险、买保险,已成为现
代经济社会的共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18:04

保险不是投资,是给自己一个保障,保险简单的说就是现在做将来的准备,有钱时做没钱的准备,年轻时做老了时的准备,健康时做不健康时的准备.人的一生有很多风险,其中生,老,病,残,死的风险是每个人都无法预料的,不只是这些风险发生的时间不能确定,而且发生后造成的损失程度也是不能确定的,既然我们都有这么多的风险,那我们为什么不把这些风险转嫁出去呢,每一个有责任心的人,都不希望自己的亲人因为自己而陷入困境.所以给自己准备一份保障,也给家人准备了保障,这就是为什么保险能够在社会上存在几百年而不衰,正是因为有风险的存在.这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或许有的人还一直在说保险是骗人的,那么我想问一下他是否有受骗过 ,如果确有觉得委屈的,我想问一下他在决定买保险之前是否理解了保险,是否知道保险的真正含义,在他买了保险之后是否有业务员详细的给他解释过保险条款,是否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自己买这个保险所得到的保障利益,以及哪些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呢.我想如果以上这些问题都明白了的话,我想就不会认为保险是骗人的了,退一步说假设保险真的是骗人的,那么为什么它能在社会上存在几百年,并且保险行业还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有些福利国家还给每个公民都买了丰厚的保险.拿中国来说,现在也在慢慢的规范和完整保险行业,或许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会保险就足够了,其实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保险只能是一个很基本的保障,还不能解决大多数人的需求,完全需要商业保险来满足.所以保险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只不过它像我们消费其他生活用品一样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不同的档次,通常情况下家庭或者个人收入的20%用来买保险,就不会影响家庭或者个人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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