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体育标准遵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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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08

遵义市汇川区2015年初中毕业生
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增强体质的意见》中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考试评价制度,激发学生参与锻炼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修订稿)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此方案适用于2015年,按照方案的要求,全面实施体育考试。
二、实施对象
(一)七至九年级在校学生必须参加过程管理评价。
(二)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五年制大专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目标效果测试。
三、考试组织机构
(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德勋(局**、*)
副组长:毛玲莉(局*副*,区*督学)
肖 维(局*委员、副*)
杨 杰(局*委员、副*)
代江乾(局*委员,区招考中心主任)
成 员:张富强(局办公室主任)
谭寿平(局安全稳定股股长)
曹黔英(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朱梅芳(局教研室主任)
危天铀(局人事教育股股长)
谢明红(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熊 玮(局计财基建股股长)
何权英(局学资中心主任)
牟维健(局远教站站长)
张德君(教育工会副*)
盖 珣(教育团工委*)
各初中学校校长、遵义师院体育系领导
职责:全面领导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我区体育考试工作。
(二)考试监督组
组长:谭寿平
成员:莫华红、袁世海、赵兴勇、袁 成、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等
职责:全程参与测试工作,监督各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情况,确保考试公平、公开、公正,受理信访投诉。
(三)考务组
组长:郑光龙
专业指导:谭 黔(遵义师范学院体育学院院长)
成员: 张德君、陈义勇、代 婷、欧 兰
职责:具体实施考试工作。选拔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奉公守法、熟悉业务的体育老师作为测试人员(严格实行考试回避制度);认真组织培训,统一要求,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法,使考生在平等条件下考出真实的成绩;广泛宣传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四)场地、器材组
组长:陈义勇
成员:各考点后勤主任
职责:负责作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场地、器材的设置要符合相关要求,考试前及考试期间对场地器材随时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五)安全保卫组
组长:叶小永
成员:蒋道森、各考点保卫人员
职责:负责制定中考体育测试期间安全方案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考试场地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各种突发安全事件。
(六)医疗后勤组
组长:何权英
成员:各考点校医
职责:负责作好考点医疗、后勤保障。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过程管理评价(即平时成绩)10分和目标效果测试(即终结性评价成绩)40分两部分,两部分成绩相加记入总分。其中过程性管理评价为初中阶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成绩,目标效果测试含身体素质、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三类评价指标。
(一)过程管理评价(10分)
1、测试内容及分值
初中学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成绩,按《标准》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然后按优秀10分、良好9-8分、及格7-6分,不及格5分进行换算,计入体育考试总分。
注:初中毕业生过程管理评价涵盖整个初中三年,按考生毕业当年的《标准》测试成绩(50%)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50%)之和进行评定。
2、测试时间
九年级学生测试时间安排在上学期,其他年级学生测试时间安排在每年5至6月。
3、测试的组织
过程管理评价由学校按要求、《标准》自行组织测试,测试成绩必须在学校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测试结果按时上报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并存档保存。
(二)目标效果测试
目标效果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结合体育(健康)课程,选择身体素质、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三类指标对学生进行终结性测试。
1、考试时间
区招考中心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每位考生测试三个项目。
2、考试项目

类 别

男 生

女 生

考 试

分值

第一类

50米跑

50米跑

必选项目

15分

第二类

1000米

800米

必选项目

15分

第三类

篮球(运球)

篮球(运球)

学生任选一项测试

10分

跳绳(一分钟正摇双脚跳绳)

跳绳(一分钟正摇
双脚跳绳)

跳远

跳远

总分

40分

3、考试成绩
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将测试成绩以纸质形式在24小时内上墙公布,接受考生及家长监督。
五、免试与缓试
(一)免试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申请免试须持有残疾证,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70%(35分)计入升学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升学总分。
注: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须在考前分别在校内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中考报名时,由学校统一持“免试申请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残疾证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免试手续。
(2)目标效果测试中单项不予免试
(二)缓试
因临时发生的伤、病和女生月经期等原因,当时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试。
注:申请缓试的考生,应在体育考试时由本校带队教师向考点检录组呈报。考点有关人员现场办理缓试生的手续。补考时间,原则安排在体育考试结束的一周内进行。
六、考务工作
(一)宣传
认真做好宣传,广泛宣传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让家长、考生消除思想顾虑。做好学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体育老师的动员工作,为考生备考、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此外,还要争取社会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名
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五年制大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镇办统一到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往届生、在外借读返回原籍的考生须带本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中)》在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参加体育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选聘、培训体育考试工作人员
由招考中心、招监办选聘*素质高、业务素质过硬、公正无私的体育教师和大学体育专业优秀学生作为测试人员。招生考试中心对选拔出来的体育测试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做到不培训和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四)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本着服务考生,方便考生,就近、集中的原则,设遵义五中、遵义十六中、航天中学、逸夫小学、金塘中学、泗渡中学、娄山关中学和团泽中学考点。在考试前,教育局将对考试场地、器材、安全等进行检查,对不达标的考点予以取消。
(五)过程管理评价的组织实施
1、各学校校长是本校实施体育考试过程管理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各项工作,保证测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将测试成绩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2、每次测试前,各学校都要认真制定体育过程管理评价考务方案,确定测试时间、考务人员、场地等,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以便组织人员对考试过程进行督查。
3、各学校医疗人员、保卫人员负责作好考场医疗、纪律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体育老师负责作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场地、器材的设置要符合相关要求,考试前及考试期间对场地器材随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教育局根据测试方案组织人员到考点巡视,各考点考试期间必须适当选聘初二学生家长到现场监督考试过程。
(六)目标效果测试的组织实施
1、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必须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纪事件。
2、考场实行封闭管理,监察、巡视人员及考生一律凭证进入考场,其他人员禁止入场。
3、考试期间,区招监办将派出巡视组到各考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督考试工作。
4、考试时间(见附件6)
七、考风考纪
1、保证体育考试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要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教育考试回避制度,测试员直系亲属考生以及所在学校考生测试时应离开测试场地。考务人员、测试人员和监察人员在考试工作中如违反考试纪律,经查实,即撤消资格,并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零分计算。
八、保障措施
(一)各考点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测试组,保障体育考试所需的物质条件。
(二)各考点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考前、考中均要做好场地器材的选择与安全检查,考试所用的场地、器材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学生在同等条件下进行考试,确保考试中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三)严格把关,完善考前体检。要特别重视对考生的心肺功能的检查,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提醒家长,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谎报、虚报疾病;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有效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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