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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