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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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9:50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9:50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1、建设施工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
2、针对合同纠纷你们可以协商管辖的*或者达成冲裁协议。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9:51

不是专属管辖,可以协商管辖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9:51

根据新颁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之规定,自2015年2月4日以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进行专属管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9:52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第一项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如下: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综上,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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