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2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01:46
任何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其在先权利的,可以在申请公开1个月后的3个月内提出异议,欧盟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双方程序并将最终做出决定。不服欧盟知识产权局最终决定的,可以按照上段步骤进行上诉。任何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的,可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意见,提出意见不用付费,欧盟知识产权局将告知申请人,并予以考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01:47
就是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对你的商标有一件,觉得侵犯到了他们的权益,这个时间是自商标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如果是通过马德里联盟注册的商标,时间是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