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3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6:55
1、仅是照相、按手印,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的,就没有违法记录,也没有所谓的“案底”。
2、大家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机关、*、*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3、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6:55
会有记录不会有案底。只要没有处罚就不算案底,只能说采到了本人的资料(指纹和照片),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只要不违法犯罪就没有任何问题,派出所不会把你的资料失密。当然,派出所对有过违法的人采集这些是有其用头的,比如今后在利用的有关事情,他就可在平时采集到的这些指纹里面进行比对。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