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5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12:05
不可以,应去征信机构查询。
《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
扩展资料:
《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个人征信机构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个人征信机构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未达到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者二级以上要求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整顿;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整顿的,中国人民银行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吊销其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个人征信机构任命未取得任职资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12:05
不可以,应去征信机构查询。
《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
《征信业管理条例》是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3年1月21日发布,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未经*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第八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征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征信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取得*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12:06
个人信用报告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是审批贷款、信用卡或办理其他有关业务的重要参考。您可通过以下方法查询信用报告:
1.登录www.pbccrc.org.cn网站查询;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具体地点请致电征信中心客服查询,电话:400-810-8866。
温馨提示:
不良信用记录将在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后保存5年。
(作答时间:2019年7月8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12:06
截止目前,中国人民个人征信可以通过两个渠道查询: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前往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窗口提供身份证办理打印个人征信记录;
二、打开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手机号配合身份证注册账户,在个人查询专栏提交个人征信记录查询申请,通常72小时内手机会收到征信中心发送的查询码。再次打开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登录注册账户,在个人查询专栏输入手机短信的查询码即可查阅个人征信资料,在页面最下面可以生成PDF文档下载保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12:07
四大银行可以查征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