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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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53
根据217号文可知,二次清算是无证机构以平台对接或者大商户接入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留存商户结算资金,并自行开展商户资金清分结算。具体到线上平台型机构的网络支付,“二清”的表现形式就是“大商户结算”模式,即用户支付资金先划转至网络平台账户,再由网络平台结算给其平台入驻商户。这在结算过程中形成了事实上的“二清”。
【拓展资料】
“二清”的危害是巨大的,本应由入驻商户因提供产品或服务而收到的货款,由于线上平台型机构的关系,资金结算多出了一道流程,而这道流程暗藏着巨大的风险,如果线上平台型机构经营不善或者挪用资金,将导致平台上商户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这种风险,不是靠“大而不会倒”就可以消弭,而应以透明、规范来避免。近一年来,监管多次颁布规范性文件,三令五申打击“二清”行为,就是防范于未然,消除“二清”行为的风险隐患。
“二清”机构是未获得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这些机构可以是经过工商登记的普通商户,也可以是线上平台型机构。“二清”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大商户模式,平台类电商模式;二是商户是无证机构拓展的;三是持证机构将资金结算到无证机构指定商户账户;四是无证机构经由指定商户账户处理后再清分结算至二级商户的收款账户。
线上平台型机构利用轻量级平台集约化经营模式,为众多中小型商户创造电商化便利、扩展销售渠道;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值得的问题:一是平台集中收款,资金滞留平台,形成事实上的“资金池”,当“资金池”达到一定规模,容易造成系统性资金风险;二是无证机构向平台入驻商户清算交易资金,游离于监管体系外,无法保证平台提供的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有可能存在伪造、变造交易信息,套取商户和用户资金的行为;三是部分线上平台型机构为支付便捷,违规存储持卡人的敏感信息,造成银行卡信息和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的风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54
近日,福建省*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至今年4月省*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并且在发布会上还公布了2021年全省*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三明“8·24”系列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案。
2021年8月,三明*机关破获*挂牌督办的“8·24”系列非法经营案, 捣毁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诈骗、平台技术支撑等犯罪窝点23个,打掉犯罪团伙22个,涉案金额达47亿余元人民币。 经查,犯罪嫌疑人管某、谢某等人在三明市等地组织人员,大肆收买银行四件套、网络支付平台收款二维码,并建立多个工作室,为境*络*、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目前,该案已进入*审理阶段。
这类平台并不是单一个体,许多类似的平台企业正是为了收取较高的手续费利润,专门将自己的支付通道放给网络黑灰产使用,发展互联网*、非法棋牌类游戏、电信诈骗、非法外汇等从事违法犯罪业务的二级商户,为他们提供了资金汇集的通道,助力这类业务发展壮大,不仅是央行严厉打击的对象,更是违法犯罪的帮凶。
违法支付结算与二清行为的野蛮生长,是市场大环境下促使的必然结果。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移动支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兴起与普及,许多平台型企业以其低边际成本、高增长性、轻资产的优越性在各个垂直行业领域得到快速发展。这些平台型企业包括电商平台、直播平台、旅游网站、教育网站、应用市场平台、游戏分发平台等等。然而支付牌照数量少、价格高,非头部平台企业根本难以获得,慢慢的,平台企业普遍形成“平台统一收款+与商户二次清分”的结算模式。
平台在资金账户上沉淀了巨额的商户待结算资金,随之而来的是商户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平台潜在的资金挪用风险并不会随着平台规模的扩大而消弭,因此逐渐形成巨大二清风险。有赞、拼多多、美团、京东等一众平台都曾被爆出支付二清问题,广大的平台企业,在读懂*的同时更应该读懂法律,而不是铤而走险,不断挑战监管红线。要知道,企业及个人存在支付清算业务违规及二清行为,都逃不掉法律的严惩。
当然,除了动辄数亿元的支付牌照外,企业还有其它解开二清紧箍咒的途径。央行217号文件并没有堵死平台企业与合规机构的合作,业务是否合规主要看资金的流向,一些持证机构或通过分账服务商的分账系统就能解决这个问题。MallBook 基于银行账户分账体系,帮助平台企业将在途资金监管起来,让交易将更安全有保障。截至目前,所有上线的分账产品均由当地人民银行审核通过,对信息流与资金流进行有效的穿透式监控,最大限度上帮助企业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