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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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3: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单位仅签订试用期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即使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也应当在劳动合同之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