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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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7 06:08
【法律分析】
洛阳今年继续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洛报融媒记者今天从洛阳市环委办获悉,洛阳市区及各县今年继续施行全市(县)域、全时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环境质量监测已经表明,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城市环境质量有明显影响,将导致PM2.5浓度快速上升,空气质量在短时期内可能迅速恶化。此外,燃放烟花爆竹还有较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还可能引起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等方面的疾病。近年来,洛阳市禁放*的实施效果显著,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由于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人员伤亡数量也明显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