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6:1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1:17
从次月起。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如果没有特别指明,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五五摊销法是针对包装物的,不是针对长期待摊费用的。
例如:2008年12月发生长期待摊费用36000元,自2009年1月起提折旧。
每月摊销=36000/(3*12)=10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1:17
从有营业收入的月份开始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也就是说从有营业收入的月份开始摊销。
新准则的规定是开办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用再采用摊销的方式,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就可以了。从确认收入的那个月份直接计入损益即可,没有什么次月摊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1:18
长期待摊费用是有收入的当月摊销。
在经营过程中的某些费用如果是待摊费用,按照费用的受益期的当月开始摊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1:18
当期就可以摊销,摊销期超过一年
无形资产也是当月摊销
固定资产下月才可以摊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1:19
当月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