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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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33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是针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规定,一般适用案由为各类合同纠纷。
《合同法》五十四条规定为: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