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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仇家恨面前,很明显,刘某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先说邹某吧,他仗着自己地主的身份,欺压老实的刘某,又霸占他的妻子,刘某心中愤怒也是正常。从这一点上看邹某的人品似乎不怎么样,刘某的经历的确让人同情;可是后来他面对日本鬼子的威胁丝毫没有妥协的意味,这种不卑不亢的精神有几人能做到?国家被日本人欺负也就算了,可我们还有尊严的,拼死也要维护。
刘某想要报仇的确有理可循,可是联合日本人打土豪、分田地,这跟当初邹某欺压刘某的行径又有什么差别呢?性质还不是一样!为了一己私利,而弃国家安危于不顾,只能说他是农民死心眼么?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里,所做的选择,就会有争议。可这样一来,刘某是不值得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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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显然是小人之心
邹某虽然霸妻夺财,但在国家民族上还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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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人民内部矛盾与*的集中体现, 首先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他可怜而忽视了他是汉奸这一客观存在,所以,站在一个中国人的立场上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我们都不应该拿叛国作为筹码而换取任何的利益。 所以我认为此人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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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都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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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当汉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