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么可以查到自己的劳动合同有没有解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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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06:58

  1、劳动者可以到市劳动局退工窗口去查询单位是否已经给予办理退工手续。
  2、劳动者可以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看用人单位还有没有为其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06:58

查自己的劳动合同有没有解除的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市劳动局退工窗口去查询单位是否已经给予办理退工手续;
2、劳动者可以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看用人单位还有没有为其缴纳社保。
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履行告知义务;
3、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先让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统一盖章;
4、办理入职手续;
5、办理用工手续。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06:59

劳动者可以去原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查询,在正常办理离职以后是应当出具正规的劳动合同来解除证明的,用人单位留有一份,给劳动者本人一份,劳动局的劳动关系科应当存档一份。在去劳动局劳动关系科查询时,除了存档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以外,就业失业证还应当登记为失业的状态。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本身劳动合同在劳动者自己手中也应当有一份,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本人是能够看到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相应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对方如果没有出具的,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要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的话,劳动者是可以向相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的,用人单位如果给劳动者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该法条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当日起的一个月时间内按照法律规定,自身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签订相应的书面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跟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劳动者拒绝进行签订,或者双方就劳动报酬在内的相关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的话,是不应当归责到用人单位身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06:59

单位哪个部门负责保管劳动合同,可以去查一下。另外,劳动合同你应当有一份的,单位没有给你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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