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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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寄托合同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物品保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消费寄托合同书写格式:

1、寄存人 (简称甲方)、保管人(简称乙方)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等。

2、保管物信息。

3、告知义务。

4、保管费用及保管费用的支付。

5、违约责任。

6、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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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寄托合同范文

寄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消费寄托经双方同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以下代替物寄托乙方,乙方允诺受寄托:

第二条前条寄托代替物同日由甲方如数交付乙方受领完毕。

第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可自由消费寄托物。

第四条寄托物返还期限约定自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第五条乙方返还寄托物时,应以寄托当时的种类品质数量相同之物返还。

第六条本合同条项之外未缔明事项悉依法律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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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准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第九百一十三条 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第九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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