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继承公证,不是先必须注销户口。在注销户口之前公证或之后公证都可以,如果在之前公证,公证时带死亡证明;如果注销户口后公证,带户口注销证明。公证所需材料: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和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等。户口需要亲属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者的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3种观点: 出生公证在哪里办,具体如下:1、出生公证需要申请人到其住所当地进行办理;2、可以去出生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办理。在办理出生证明公证时,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出身证等个人信息,出生证明丢失的,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到原证件机构进行补办,出生证明是没有有效期的,只要是合法的,就会一直有效。合法的出生证明,没有有效期,终身有效,只是落户出生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一个月的时间,应该在这个时间内尽量去有关部门落户,以免延误有关防疫等事项。若出生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的流程包括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签发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并登记在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