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公司《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为加强车辆用油管理,本着“一车一卡、对号加油,严格管理、节约支出”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 管理职责
试乘试驾车辆用油、展厅车辆用油、交车用油、调车用 油管理第一责任人为销售部总监;公车用油、私车公用用油第一责任人为行政部经理;拖车用油、救援车用油、其他用油(油漆班、仓库用油)第一责任人为服务部总监,行政部对各部门车辆加油进行监督核实。
二、 油耗标准
1.百公里油耗指标:QN4001-9.5/升;QB5189-10/升;QH9291-10/升;拖车9873-14.5升;试乘试驾(帕萨特2.0T-13/升;朗逸1.4T-11/升;桑塔纳1.6L-11/升;途观2.0T-13/升;桑塔纳1.4L-11/升;途安1.4T-11/升;凌渡1.8T-11/升;polo1.6L-10/升;朗逸1.6L-11/升;朗行1.6L-11/升)。
2. 固定油耗:Q04000-30升/月;北区店长补助:30升/月;油漆班用油5升/月;展厅车辆、交车1升/辆,调车用油按百公里不超过10升计。
三、 考核办法
1.拖车、救援车,行政部每月1日、次月1日监督 对各车辆加满油箱,并登记公里数和油卡金额,行政部核实月度百公里油耗,超出油耗标准,由各部门总监承担超出费用的60%(每车超出比例乘以每车月度油费金额);低于油耗标准,对总监进行奖励低于比例金额的40%(每车低于比例乘以每车月度油费金额)。
2.试乘试驾车辆、公车,油卡由行政部管理,加油到行政部登记,行政部每月1日、次月1日对各车辆加满油箱,并登记公里数和油卡金额,行政部核实试乘试驾车辆、公车月度百公里油耗,超出油耗标准,由各部门总监承担超出费用的60%(每车超出比例乘以每车月度油费金额);低于油耗标准,对总监进行奖励低于油耗标准的40%(每车低于比例乘以每车月度油费金额)。
3.每月1日,服务部向行政部提交车辆用油登记表,登记 表加油、金额要与行政部月度登记的数据一致,登记表要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公里数和加油金额不准确1次,罚款部门负责人100元。
4.销售部展厅用油、交车、调车,要到行政部进行登记, 行政部核实后,进行发放油卡,超出油耗标准的,由销售部总监承担超出比例的60%;低于月度指标,奖励销售部总监低于比例的40%。
5.各部门车辆出车必须登册记录,否则出现违章记录由本部门责任人负责处理。行政部2个月到车管所查询一次,未及时处理的,由行政部监督处理。以上部门总监离职时,行政部要对各部门车辆违章情况、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审核,对于违章查不到责任人时,费用由部门总监承担。
驻马店市天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5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