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
2、人类是大自然的产物,是自然之子(是自然生物链的组成部分),而不是自然的主宰。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统一体,应当和谐相处,共荣共生。人类也只有亲近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才能维护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3、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随人类生产能力的发展而变化的,二者的关系表现为一个历史性的发展过程。在原始社会,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更多表现为人受制于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