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我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消防事故的发生,维护全镇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边防派出所所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全镇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全镇消防安全查处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饭店、加油站、菜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进行全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登记上报镇政府。认真解决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培训教育等存在的突出问题。
3.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发现存在消防隐患和违章违规现象的单位,要及时责令其进行整改或停业整顿,并上报镇政府。
4.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员工和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员工和群众熟悉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规定,掌握基本的灭火常识。
5.要与各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督促各单位认真抓好各类消防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重特大消防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
6.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消防安全氛围,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认真完成镇政府部署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三、本责任状一式贰份,XX镇人民政府一份,边防派出所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人:
XX镇边防派出所(盖章)
责任人:
二○**年月日